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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考体育项目及考试评分标准详细说明
体质的提升靠的是日积月累的锻炼,即便将体育纳入中考,如果仅仅只是考前突击锻炼,对于体质提升并没有什么作用,相反可能因为运动量过大对身体造成损伤。因此在孩子锻炼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科学合理的训练,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湘潭中考体育项目有哪些,湘潭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一、2020年湘潭中考体育项目及考试评分标准详细说明
目前2020年湘潭中考体育项目和考试评分标准暂未公布,我为整理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值22分。
(2)
引体向上
或实心球(男)、一分钟仰卧起坐或实心球(女),分值16分。
(3)篮球运球,足球运球,
排球
向上垫球 (学生自选一项,报考前确定),分值22分。
4、球类自选项目22分
实心球测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测试要求:测试时考生站在起掷线后沿,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没人连续投掷三次,记录最好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
①当球出手时,身体任何部位不能触及起掷线及投掷区。
②不允许助跑,投掷时双脚不能同时离地。
③三次投掷犯规者,以零分计算。
④测试使用硬质实心球,投掷区宽度为4米。
二、湘潭中考最新相关新闻
9月 关键词:开学
9月份,2020考生正式成为初三的学生,进入紧张的学习冲刺阶段, 开学应该尽快收心,调整作息,树立中考目标。同时要适度的阅读和锻炼,为中考打下基础。
10月 关键词:国庆/月考
10月刚好有一个国庆长假,一般国庆长假回校后,初三的第一次月考就要举行了。开学后的第一次月考,大部分学生在备考的过程中都显得很慌乱。要么是觉得无所谓中考时间还早,要么是太紧张太看重这次月考。其实两种心态都有些极端,考生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提前准备,有条不紊的备考。
11月 关键词:期中考试
#期中考试#
一般11月中旬的时候,各个学校都会举行期中考试,第一个学期的初中考试一般都是学校自主命题,主要检验考生初三的知识掌握度,一般学校都会比较重视。
12月 关键词:月考
#月考#
12月照例每个学校都会举行月考,一般在12月中旬,刚经历过期中考试,一个月后又要举行期末考试,月考的关注度也就相对较小了。
1月 关键词: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形式按照中考科目进行考试。
期末考试的意义:通过这次考试,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大致学习情况,进而确定自己的目标学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期末考试后会有一部分学校提前签约,考生和家长需要多关注这方面的消息。
2月 关键词:寒假/新年
据消息称湘潭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校历,1月12日-2月10日,放寒假,时长30天(具体放假以各校通知为准)。
这是初三学生的最后一个寒假,寒假后开学,离中考就只有4个月的时间了,所以初三的学生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个寒假,争取最后的反超。
3月 关键词:月考/中考体检
#月考#
3月照例每个学校都会举行月考,一般在3月中旬,一个月后又要举行第一次模拟考,月考的关注度也就相对较小了。
#中考体检#
根据往年的经验,中考体检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底,时间比较长。各个区县各个学校的时间可能都不一样,考生也不必担心错过,一般学校都会统一组织学生去体检。
4月 关键词:一模/
特长生
测试/全市中考报名
#一模考试#
一模考试的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底到五月初。“一模”是中考前的一次重要测试,考试内容参照中考。“一模”后,考生要做的是认真分析试题,尤其是错题,弄明白对的为什么对、错的为什么错。尤其是在考试中,很多题目不确定,但却蒙对了。对于这类题目,考生要明确做题思路。错误的题目要找出知识漏洞,记在错题本上,并在接下来的复习中作为参考,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一模”后,距离中考还有一个多月,分数较低或者中等的考生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复习,多做练习题,巩固做题习惯,培养题感;学习中等偏上的考生,可从自己的薄弱点入手,利用剩余时间,查缺补漏,快速提高。
#特长生测试#
四月左右,中考特长生招生计划就要公布了,从招生计划公布到测试再到测试通过名单公布,跨的时间比较长,考生和家长如果想要通过特长生升学的话,从4月开始就要关注这方面的信息了。
根据教育部规定,至2020年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特长生要逐步取消,中考特长生招生名额已幅度压缩,预计2020年会继续压缩。
#中考报名#
四月左右,中考报名就要陆续开始了,报名时间一般会从4月下旬持续到五月中旬。报名费,依据的是《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字[2013]9号)规定的“初中毕业会考考试费按每人每科10元”的标准执行。
5月 关键词:中考体育/二模/中考相关政策/中招计划
#中考体育#
每年中考体育考试时间都差不多,大都在5月份进行。具体每个区的考试时间由各个区决定,同一区的考生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要在一个单元(半天)内连续完成。
#二模考试#
二模考试的时间一般是5月底六月初,考察的也是整个初三阶段的知识点,不过因为这个时候与中考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所以二模考试一般会比较简单,主要是为了给孩子一些自信心。
#中考相关政策#
其实不仅仅是5月,从4月到5月都是中考相关政策出台的高峰时期,这个时间段,家长需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资讯。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往年经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般是在5月下旬的时候公布,是在5月24日公布的,预计2020年中招计划也会在这两天进行公布,家长要提前研究目标学校的招生计划。
6月 关键词:中考/
志愿填报
全年奋战,就为了这次考试,中考考试时间为:6.16-18。湘潭中考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的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00—6月23日下午18:00。考的好也要报的好,考生和家长需要根据孩子的意愿,充分对比学校往年的招生
录取分数线
,学校的招生计划,为孩子尽可能的填报一所好学校。
7月 关键词:中考查分/中考录取中考查分
163教育网
#中考查分#
中考7月2日出分,2020估计是也是这个时间。考生就可以查询自己的中考分数了。
#中考录取#
从7月2日出分后,统招计划录取查询也就开放了,中考录取持续时间也比较长。中考录取完全机器进行,考生考好了,填报好了志愿,这些基本上就不用担心了,等着收
录取通知书
就好了。
8月 关键词:补录
#补录#
补录一般在中考统招录取之后,补录时间为:8月20日。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补录时,录取参加全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且未被我市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和极个别学业成绩和
综合素质评价
、体育、艺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特别优秀的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生。

2019年湘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招生改革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全市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招生原则
普职协调,公平均衡,公开公正。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利文
副组长:彭奋强、伍国强、齐湘雄、曾艳玲、房高
成员:谢忠平、黄文杰、黄大勇、赵学勤、旷裕民、刘君、李建军、周新湘、向帆、谭先玉、陈自安、朱达、廖德鸿、江艳松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我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谢忠平同志兼任。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我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文杰同志兼任。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特长生计划。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长生计划可放宽至15%)。
2、指标生计划。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相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市区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湘潭市一中、湘潭市二中、湘潭市三中、湘钢一中和湘机中学)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分别制定本区域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指标生招生实施方案,按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下达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指标生不得跨区域招收。当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不足1人时,也必须下达1个指标。
3、直升生计划。为积极推进初高中教育衔接协同发展,实施直升生招生办法。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招收对应初中学校毕业生总数10%的学生作为直升生。
4、自主招生计划。为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招生模式的多元化,设置自主招生计划。
(1)根据“全国百强学校”湘潭县一中在市外的办学影响,湘潭县一中招收没有参加湘潭中考的市外学生55人。由湘潭县教育局指导湘潭县一中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湘潭县一中组织实施。
(2)根据湘潭市十八中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湘潭市十八中招收没有参加湘潭中考的学生50人。由市教育局指导湘潭市十八中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湘潭市十八中组织实施。
(3)根据湖南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湘乡市二中部分班级开设日语的实际情况,湘乡市二中初中日语班志愿升入湘乡市二中开设英语的高中班和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参加全市中考英语统一考试,填报升学志愿,参与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志愿升入湘乡市二中高中部日语班学习的学生参加中考日语考试(日语考试由湘乡市教育局命题、组考、评卷),填报湘乡市二中日语升学志愿,按一定比例升入湘乡市二中高中部日语班学习。由湘乡市教育局制定日语班招生实施办法,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分为直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四类。
(1)直升生志愿。凡被预录的直升生只能填报被预录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只有具有升学资格且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参与指标生志愿填报。往届生、中途转回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志愿填报。经初中学校公示上报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均可选择一所规定区域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若不按规定区域填报指标生志愿,则指标生志愿作废。市城区初中学校考生可选择市城区任意一所市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的考生分别可从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为指标生志愿。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报。若指标生志愿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该生指标生志愿作废。
(3)特长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报考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志愿一”填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4)常规录取志愿。常规录取志愿设两个平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市示范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
2、填报志愿要求
(1)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凡因学校违规行为侵害学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2)我局统一编印《湘潭市高中学校报考指南》,免费发放到全市初中毕业生。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办学性质(公办、民办)、办学类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以及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根据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不盲目填报。凡因志愿填报不合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的志愿一经填报,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修改。
(5)考生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室里按志愿卡上要求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30至5:00之间。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而造成志愿失效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入学资格。填涂好的志愿卡由监考老师分考室整理、装袋,密封后随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答题卷一同上交到答题卷扫描点。
(三)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项:
(1)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2)艺术中考成绩等第。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成绩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艺术中考成绩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原始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以及八年级时已考的生物和地理共10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卷面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卷面分各100分,体育考试50分,总计1010分。
(4)优惠加分。考生按优惠加分政策在升学时可享受优惠加分。
初中毕业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审批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下表:
加分项目审批依据加分值
烈士子女县级民政部门证明材料20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和台湾省籍考生县级外事侨务部门证明材料10分
散居少数民族子女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证明材料5分
优惠加分取最高的一项计入录取档案总分,不能累加。优惠加分以有效证件为依据,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审定。
(5)考生升学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重要的录取依据,志愿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凡不填报或填写错误均视为无效志愿,不参与划线录取。
2、录取方式
(1)生成录取数据库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艺术中考成绩等第“非D即入”的原则,将考生中考成绩和优惠加分相加后排序。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105%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成新生录取数据库。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新生录取数据库中录取新生。特长生、直升生、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投档原则
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3)录取顺序
按照直升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和常规招生录取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直升生录取。直升生为提前批录取。直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指标生录取。指标生根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若不符合要求,则按志愿与其他生一起参加统一招生志愿录取。
特长生录取。各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术科组考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特长生报名和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招生学校在公平公正地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后,按1:1.5的比例确定特长生专业测试上线名单,并将名单于5月26日前上交我局基础教育科。逾期未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该校的特长生录取指标。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在专业测试上线名单中按录取档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生。特长生未录满的计划并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常规招生录取。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顺序录取,都按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按考生录取档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符合录取条件,即录取到该学校。当遇到多名学生同分时,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①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先后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补录。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补录只录取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
3、录取和注册时间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必须在市、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工作任务
7月3日公布全市中考考生成绩、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上线学生名单
7月4日全市高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电话通知上线学生
7月6日高中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确认
7月11日县(市)高中学校到县(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2日市直高中、韶山学校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3日湘乡市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4日湘潭县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8月22日普通高中新生补录
8月24日各单位到市教育局办理高中补录新生注册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
各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可容纳规模情况和近三年招生情况,科学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依据全市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筹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各专业均必须完成规定的招生计划,但实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5%。
(三)招生宣传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在《湘潭日报》公示,在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平台上介绍各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各专业的建设情况。全市各初中学校,对具有招生资质的单位入校宣传应予以配合、支持。
(四)填报志愿
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统一填报志愿,中职和普高志愿填报同时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一般职业学校三类,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在三类学校中各填报1个志愿。
(五)统一录取
在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扫描读取中职志愿卡,严格按志愿录取。系统录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已录取的考生统一在7月11-15日,到所录取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确认。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六)统一注册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六个“严禁”。各校在规定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
(七)合理调剂
学生志愿信息轮空未录取的,7月20日到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填报征集志愿。录取后需变更学校或专业的,需学生申请,已预录学校同意,科室审核后,由其申报的学校补录。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村组、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要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村组、街道和媒体公布。
(二)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去库存”有关要求,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到拟就读学校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8月15日前将辖区内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
1、小学新生入学。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入学依据。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城市区小学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政策,县(市)区农村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教育行政部门按招生计划对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籍号进行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注册学籍。民办初中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志愿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民办初中学校以查阅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录取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4日前将录取名册报送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基础教育科。
3、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具体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公办初中新生入学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入学依据。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服务范围公示时间为5月上旬。公办初中新生报名摸底时间为6月20日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开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5、免学、缓学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免学、缓学。重度残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少年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特殊学生入学。本市范围内的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市、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全市范围内的聋生、盲生和市区、韶山市范围内的智障学生,湘潭县、湘乡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招收辖区内的智障学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较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可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八、普通高中直升生招生办法
(一)直升生资格
享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升学资格且在完全高中初中部或教育集团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中途转回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享受直升生待遇。
(二)直升生计划
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所招直升生的计划数为对应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且在籍应届九年级学生人数的10%。
(三)推荐录取程序
1、方案申报
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于5月10日前制定招收直升生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送对应初中学校实施。
2、宣传发动
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3日前召开九年级学生及家长会,宣讲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及具体方案,公布本校的直升生指标人数,宣传有关政策。
3、综合测评
各有关初中学校根据对应的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收直升生实施方案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的情况以及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于5月20日前按照本校的直升生计划人数1:1.2的比例择优向对应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推荐直升的学生名单。直升生必须是初中学校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最优秀的学生。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根据对应初中学校推荐学生的综合考评结果,于5月24日前确定直升生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反馈到对应初中学校。
4、张榜公示
有关初中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直升生的预录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25日—27日三天。
5、志愿填报
各初中学校于5月30日向已预录为直升生的学生下发《直升生填报表》及《直升生承诺书》,学生及家长填写后,初中学校整理好材料后于6月3日送对应普通高中招生学校。
6、汇总上报
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于6月6日将拟定招收的直升生花名册汇总名单、《直升生填报表》和《直升生承诺书》报县(市)教育局审核。6月8日,县(市)教育局将有关资料汇总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7、审核录取
直升生提前录取。我局审定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招收的直升生预录名单后,于6月10日向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公布对口直升生预录名单。
已被预录的直升生仍然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被预录的直升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正式录取。凡被预录的直升生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注意事项
1、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是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各相关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基础教育科上报本校对口直升生招生方案,不得提前进行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5月6日前将直升生招生计划表上交我局基础教育科。
3、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直升生招生范围,突破直升生招生指标。必须充分尊重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本校,更不得以许诺优惠条件跟学生或家长签订其它协议。
4、学生和家长填写《直升生填报表》和《直升生承诺书》上交学校确定后,不得再作更改。
九、招生要求
1、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及相关附件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招生工作,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计划完成,不得随意变更。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更不得擅自突破计划。
3、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小学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切实加强招生督查
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督导科牵头,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潭教发〔2016〕17号)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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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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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是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学校,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中享有盛誉。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并续写我校竞技体育的辉煌,我校2009年将面向湖南省招收男子足球体育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的体育特长生条件者;
(三)达到我校体育项目测试标准(足球测试标准);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男子足球:6-7名
三、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材料:
1、《湘潭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复印无效,考生可直接到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索取或从湘潭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2、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黑白彩色均可,其中两张粘贴报名表上),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学校名称;
3、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复印件(测试时上交原件);
4、以上材料及自荐信,请于2008年12月19日前寄达湘潭大学体育部办公室,邮编:411105。来函请注明“××项目”的字样(如:足球项目),逾期不补报名。
(二)测试:
1、经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参加专项测试。
2、测试报到时间:2008年12月19日10:00—12:00
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新体育馆教务办公室)
测试时间:2008年12月19日14:30—16:30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的体育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复印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732—8293275, 8293987(传真)
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0732—829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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