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1 08:17:34 | 163教育网
2022年中考加分政策如下: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4、平时荣获 二等功 、战时荣获 三等功 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 ' 见义勇为 ' 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6、港澳同胞、 台湾省 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 5 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 5 分录取;
8、 少数民族 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 1 分录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163教育网
国家实行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022年河南中考加分政策如下: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 公安民警 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湾同胞 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 艾滋病 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 少数民族 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 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
各军分区( 警备区 )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驻豫武警部队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 民政部 、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地方性加分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7·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 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8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
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9·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上述6一9项为地方性加分项目。
对考生申请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3年实际。
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方可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
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23〕10号)执行。
02二、专项计划资格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件12)。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
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巧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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